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8号)精神,进一步促进全省通用航空业快速发展,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6〕80号)。
《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是:以构建通用航空全产业链为出发点,积极培育通航市场,大力发展通用航空器研发制造,做大做强通航产业,努力构建布局合理、快捷便利、制造先进、安全规范、应用广泛、军民融合的通用航空业体系。
提出的发展目标是:到2020年,通用航空基本覆盖航空研发制造聚集区、农产品主产区、主要林区和所有5A级旅游景区,省内通航运营主体15家以上、注册航空器200架以上、年飞行量8万小时以上、通航业经济规模达到400亿元,努力使我省成为通航业制造高地、培训教育基地和运营服务区域中心。
确定的重点任务是:围绕培育通用航空市场、加快通用机场建设、构建通航运营服务体系、做大做强通用航空研发制造产业、构建通航产业发展平台、强化通航安全监管等6个方面,提出了需要推进的21条具体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政策支持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保障措施。其中,加大政策支持方面,分别从整合市场资源、强化用地保障、加大资金支持、加强金融扶持、加大人才培养和激励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