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年度监察计划,辽宁监管局近期对深航沈阳分公司航空货物收运情况进行检查。深航沈阳分公司没有自己的收运场所,委托9家签约的货运代理公司对航空货物进行收运,再交给沈阳机场货运部安检后进行航空运输。
本次检查选取沈阳天添成货运代理公司开展检查。通过现场询问和查阅文件的方式对代理人货运单据填写、人员资质等方面进行检查。经检查,代理人能够在收运货物时核实托运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联系方式、货物托运书和必要的证明文件,检查货物包装完好无破损,标签张贴在明显位置。但在收运检查机制方面存在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据《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经营人应当制定措施防止行李、货物、邮件及供应品中隐含危险品,辽宁监管局向深航沈阳分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深航建立相应的检查和约束机制,代理人在收运环节建立检查机制,使申报品名与实际交运的货物相符,防止普通货物中隐含危险品。
下一步辽宁监管局将关注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做好闭环管理,减少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