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近期推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重点任务》的通知。
为加快提升通用航空服务保障能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释放消费潜力,国务院办公厅于5月13日印发《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为贯彻《指导意见》重要决策部署,经商有关部门、军方有关单位及地方政府,现将《近期推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重点任务》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推进相关工作,加快培育通用航空市场。
2016年5月13日,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进一步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作出部署。
《意见》突出通用航空问题导向,提出了五个方面重点任务。
一是培育通用航空市场。强化通用航空交通服务功能,积极发展短途运输,满足偏远地区、地面交通不便地区人民群众的基本出行需求;鼓励发展公务航空,适应个性化、高效率的出行需求。扩大通用航空在抢险救灾、医疗救护等公益服务领域应用,以及工农林生产应用。促进通用航空与旅游、体育以及互联网、创意经济的融合发展,引领新兴大众消费。
二是加快通用机场建设。统筹协调通用航空与公共运输航空,优化规划布局,合理确定标准,完善审核程序,分类推进通用机场建设,解决“落地难”问题。
三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突破关键技术,提升制造水平,推广应用新技术。建设综合或专业示范区,促进产业集聚,优化产业布局,提升国际竞争力。
四是扩大低空空域开放。实现真高3000米以下监视空域和报告空域无缝衔接,简化飞行审批(备案)程序,明确报批时限要求,方便通用航空器快捷机动飞行,解决“上天难”问题。
五是强化全程安全监管。建立跨部门、跨领域的通用航空联合监管机制,在方便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同时,加强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和执法力度,对通用航空器生产准入、适航管理、运行安全等实施全过程监管,确保通用航空飞行安全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