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召开危险品航空运输安全管理视频会议
促进危险品航空运输安全有序发展
3月12日,民航局召开危险品航空运输安全管理视频会议。民航局副局长夏兴华要求各单位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危险品航空运输安全管理,促进危险品航空运输安全有序发展。民航局总工程师张红鹰,安全总监吴成昌出席会议。
夏兴华指出,危险品运输安全与飞行安全、空防安全一样,是航空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深刻认识加强危险品航空运输管理的重要性。危险品航空运输具有运输环节多、链条长,涉及人员范围广,危险品种类繁多,专业性和技术性强,利益链条长等鲜明特点。必须清醒、全面地认识不规范运输危险品的严重后果,始终绷紧危险品航空运输安全这根弦,在增强做好危险品运输安全管理的责任感的同时,科学管理、严格管理,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建立危险品航空运输安全长效机制。
夏兴华说,加强危险品运输管理,要正确认识目前危险品运输安全的形势。近年来民航局完善危险品航空运输法规体系,组建危险品航空运输管理支持机构,开展危险品运输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加强危险品航空运输安全源头管理和基础信息管理,加强危险品监察员和教员资质能力建设。在全行业各单位共同努力下,危险品航空运输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对货运销售代理人的监督管理和从业人员资质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危险品事故征候仍有发生,危险品航空运输安全形势稳中有险,稳中有忧。
夏兴华强调,要全面把握新修订的《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的基本内容。新修订的管理规定改变了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模式,强化了危险品托运人的责任,明确了航空公司对货运销售代理人的管理责任,强化了地面服务代理人的主体责任,完善了危险品培训管理体系。为贯彻执行好新规章,一要充分认识新修订的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在危险品运输管理中的重要地位;二要认真学习规章内容、贯彻规章要求,制定规章实施的细则;三要明确航空公司、机场、货运销售代理人、地面服务代理人等不同主体在危险品运输中承担的责任;四要落实好《公共航空运输经营人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程序》等多个相关配套文件。
民航局运输司司长史博利在会上通报了2014 年危险品航空运输安全管理的重点工作,介绍了新修订《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的配套文件,对做好下一步危险品航空运输安全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新修订的《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CCAR-276-R1)于3月1日起施行。为配合新规定的全面实施,民航局运输司相继下发实施1个管理程序和3个咨询通知,并即将下发《危险品监察员手册》。下一步,运输司将研究起草《危险品航空运输管理条例》,完善危险品航空运输法规体系,会同航科院抓紧研究组建中国民航危险品运输管理中心,建立健全危险品航空运输培训体系,继续推进危险品航空运输安全的源头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