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贯彻《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规划》的过程中,如何充分发挥质监部门职能作用,全力服务实验区建设?8月12日记者从省质监局获悉,该局近日专门出台《关于服务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的意见》,从十个方面倾力支持实验区建设质量强区。
《意见》指出,围绕航空设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精密机械、新材料等重点制造业和航空物流、专业会展、航空金融、认证评估等现代服务业,全力支持实验区实施质量提升工程和品牌带动、标准引领战略,强化企业质量主体作用,加强质量诚信建设,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夯实质量基础,建设质量强区。支持实验区建设与航空经济密切相关的国家级和省级质检中心,建设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和质量创新服务平台,指导帮助航空航材制造、智能终端、精密机械、生物医药、信息服务等产业突破核心关键技术,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提升质量发展水平。
《意见》特别强调,切实转变质监工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省质监局建立服务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直通车制度,其中,将郑州市质监局、开封市质监局的计量标准器具核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食品生产委托加工备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年度审查、企业申报政府质量奖受理、企业申请省级食品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受理、辖区内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等22项行政审批职能,凡是涉及实验区的,全部下放到实验区统一办理。“同时,我们率先在实验区推进质监业务电子审批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加快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监督。”省质监局局长李智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