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货物内夹带危险品、违禁品的现象呈上升趋势。航空公司对“两品”的监管面临“两难”局面:一方面要顾及安全,对货物代理人进行有力的监管;另一方面要保证服务质量,增加货运收益。
一般而言,航空公司接受货物的业务流程如下:托运人将货物经过货运代理公司收运人检查,通过货物代理公司的安检机,再由货物代理公司集中后经过航空公司收运人检查,经过航空公司安检机进入内场仓库,最后运上飞机。在整个收运过程中,货代收运人、货代安检机、航空公司收运人和航空公司安检机形成了四道防控屏障。
四道屏障,听起来像铜墙铁壁。但是,前两道屏障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会出现漏洞。首先,按照规定,货物代理人公司必须有至少3人通过航空公司的“两品”专项培训。但通过专项培训的人是否担任收运人岗位,航空公司无法监管。其次,部分货物代理公司没有配置合格的安检机。即便配置了合格的安检机,是否常态化使用,航空公司也无法监控。后两道屏障也并非万无一失。因为航空公司收运人和安检机在货物运输高峰时段面临着庞大数量的货物,难以保证对所有货物都仔细检查。
航空公司对货物代理人有监管的责任,但在实际操作中,航空公司难以对其实行刚性管理。因为货物代理人毕竟是客户,干涉太多,可能导致客户流失。
那么,对于“两品”监管的“两难”局面难道无法破解吗?笔者认为,行业管理部门可以加强监管,来破解这一难题。
首先,行业管理部门成立货运代理人监管小组,在各辖区成立专业科室,进行有标准、有力度的安全管理。监管小组要从人员资质到硬件配置方面提高货运代理人公司的准入条件,制定行业标准,淘汰一批不符合行业标准的货物代理人公司;树立行业标杆,带动整个行业良性发展;确保对航空货运各环节的全方位有效监管,从而避免由商家管理客户的尴尬局面,从根本上加固第一道和第二道屏障。
其次,航空公司应从自身着手,增加收运人员、安检机和安检人员,降低员工因为疲劳而发生漏检的可能性,并加大“两品”检查力度,牢牢构筑第三道和第四道屏障。
不论是为在安全与效益之间艰难徘徊的航空公司解困也好,还是规范货物代理人行业的运作也罢,管理部门都需加强对货运代理人行业的监管,以确保航空货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