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13日,蒙特利尔——在美国和日本正在进行的调查的结果出来之前,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理事会主席已临时批准一项暂行修订,禁止在客机上把锂离子航空器电池作为货物载运。预计国际民航组织理事会本月晚些时候复会时将正式批准此项修订。
最近,国际民航组织在联合国航空机构的《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的特殊规定A51中纳入了重至35千克的锂离子航空器电池,新的修订将撤销此举。特殊规定A51旨在为航空公司提供运行灵活性,在特殊情况下在客运航空器上把航空器电池作为货物来运输。将锂离子航空器电池纳入A51刚于2013年1月1日生效。
“对特殊规定A51的这一修订是一项临时措施,是为了在美国和日本的相关调查进行之际确保安全第一”,国际民航组织理事会主席罗伯特·高贝·冈萨雷斯强调说。“安全是航空界的第一优先,我们信心十足,这种状况最终将会得到解决,进一步支持航空运输令人钦佩的安全效绩,同时处理好受到这些事件影响的所有利害攸关方的关切”。
国际民航组织的决定是继三个多星期以前美国和日本将波音787梦幻客机机队停飞之后作出的,此前,在波士顿停场的一架飞机的电池着火,另一架电池冒烟的波音787在日本西部高松机场紧急迫降。
国际民航组织强调,新的修订不影响根据A51在客机上载运其他航空器电池类型,也不会对货运航空器上作为货物载运的锂离子航空器电池施加额外限制。同样,这也不影响国际民航组织《技术细则》中对载运其他类型的锂离子电池的各项广泛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