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批准乌鲁木齐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筹建的公示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和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申请筹建乌鲁木齐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已经民航新疆地区管理局初审同意。根据《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38号),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投资人及其出资方式、比例
拟筹建的乌鲁木齐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由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和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在海南省海口市,注册资本约为人民币98亿元,主要从事国际、国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与航空运输相关的服务业务;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在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属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约为人民币91亿元,主要从事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经营国有资产,开展城市建设项目和其他国有资产投资及咨询服务。
拟筹建公司申请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亿元,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21亿元,占注册资本的70%;乌鲁木齐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9亿元,占注册资本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