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5日,贩鱼为生的彭福聪遇到一件怪事,自己卖了3年,上百次从云南往成都送货的石爬子鱼,在成都双流机场被相关部门扣下了,原因是违法贩卖珍稀野生保护动物。
从那天开始,彭福聪从云南往返成都20余次。昨日,成都市中院判决:彭福聪的行为并未违法,相关部门赔偿其损失3万余元。
收到消息后,彭福聪在电话中非常兴奋,“心里轻松了,再也不用来回折腾了。”
出事:云南空运石爬子 双流被扣
2010年10月5日,在云南干了5年贩卖石爬子生意的彭福聪,和往常一样从云南向成都发货:8件石爬子鱼,共108斤。在机场走完程序,彭福聪电话告知成都的买家汤巨琼准备接货。
几个小时后,彭福聪突然接到汤巨琼电话,“货被扣了,说是贩卖珍稀野生保护动物!”
彭福聪顿时懵了,这边到处都在贩卖,也没听说谁违法,况且自己也已经向成都发货上百次了,从来没出过问题啊。
他赶紧向云南当地水产局和机场海关咨询,得到的回答一致,“没有违法。”
“400元一斤,怎么也得4万多元钱啊!”彭福聪心疼自己的鱼,也想证明自己清白。
几天后,他乘飞机赶到成都。相关部门告诉他,石爬子在云南虽不是野生保护动物,但在四川早已列入了重点野生动物保护名录。
判决:买卖行为在云南不违法
不久,双流水务局将该批石爬子移交给都江堰(微博)某公司养殖,后因对水温不适,该批石爬子全部死亡。
虽不识字,但彭福聪坚信自己没有违法,他委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张英律师为其辩护。
2011年1月,彭福聪要求双流县水务局赔偿,并向双流县法院提起诉讼。
约3个月后,赔偿诉求被驳回,并称彭福聪经营未经成都市渔政部门批准,从云南非法运输四川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到双流县出售,水务局有权作出行政处罚,且符合法律规定。
去年12月,彭福聪向成都市中院提起诉讼。
昨日,成都市中院作出判决。法院认为,彭福聪的销售行为发生在云南省,而且云南也未将石爬子列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故判决彭福聪并未违法,相关部门赔偿其损失31342元。
延伸阅读
石爬子
石爬子又名石爬鮡,俗称:青石爬子、黄石爬子、火箭鱼。属鲇形目,鮡科,石爬鮡属。分为两种:青石爬鮡分布于四川青衣江上游。黄石爬鮡分布于青海、四川、云南、西藏的金沙江水系。
在四川岷江地区被视为珍贵鱼品。2000年9月13日,四川省将其列入新增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讲述
曾用线圈 一次捞到4条石爬子
昨晚,接到胜诉消息的彭福聪在电话里显得异常高兴。他说,自己从2007年开始以贩鱼为生,常卖鱼到云南、四川等地,攀枝花(微博)、西昌、成都是他的主要“市场”。
“发往成都的,怎么也得有上百次了。”彭福聪称,自己与双流白家水产市场的汤老板合作,有时两三天一批,有时一周一批,他在云南发货,汤老板在机场拿货。直到出事前,他们合作持续了3年多时间。
在成都,石爬子市价差不多600多元一斤,有时候甚至高达近千元。而在云南,石爬子却非常普遍。
彭福聪回忆说,自己就曾亲自下河捕捞。
他说,在云南,捕捞石爬子的方式非常特别,用一根棉线缠上蚯蚓,再挽五六圈,放到水中,石爬子立马就会上去咬食,紧接着牙齿就会被棉线卡住,“最多的时候,我一个线圈就收获了4条。”
目前,彭福聪还在和妻子在云南捕捞石爬子贩卖。“如果在云南也列入了保护动物,我立马收手转行。”彭福聪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