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方称东星航空“没有重整可能”不符事实
www.jctrans.com 2009-6-25 10:02:00 网易财经
东星航空有限公司(East Star Airlines Co., Ltd., 简称“东星航空”)重整投资方——宇界实业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向网易财经表示,重整方案最大程度考虑的债权人的利益,将弥补债权人的损失。“所谓的管理人”称东星航空没有重整的可能性,并不符合事实,最终还要看债权人的选择。 22日,已经进入破产程序的东星航空股东——东星国旅宣布向法院递交了东星航空破产重整申请书,称战略投资者--宇界实业将注资5亿对东星航空进行重整,承诺初期偿债率不低于10%。23日晚上10点,武汉市各家报纸收到武汉市市委宣传部的一份新闻通稿,称东星航空破产的“管理人”认为“东星已经没有重整可能”,其9架飞机已经有6架由债权人收回,停航后航线资源已经不存在,剩下的东星就是一堆负债。 “晚上10点左右,宣传部一位领导说给我发了个稿子让查收下,之后还发了短信提醒。”武汉某都市报跑政府口的记者告诉网易财经,“因为武汉的媒体已经不允许报道此事,我还专门问了问编辑,这个稿子能不能发。编辑说事情本身重大,又是宣传部发的,可以发。” 这份新闻稿提到:根据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东星航空公司2009年3月31日审计后的资产总额为:42705.77万元,负债总额为100698.71万元;净资产为:-57992.93万元。 该“管理人”特别指出,上海国浩律师集团在没有得到合法授权的情况下,召开新闻发布会、递交重整申请缺乏正当性、合法性,“已要求该集团立即纠正,并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称“在已失去基本重整条件的情况下,继续炒作重整一事是对社会的不负责,也是对正在进行的破产清算的一种干扰”。 宇界实业聘请的法律顾问、国浩律师集团律师吴越表示,申请重整、发布消息没有什么“合法性”问题,“批准不批准申请,我们听法院的;接受不接受偿还计划,还要看债权人的意思。”吴越表示,在整个破产重整或者清算过程中,起决定作用的应该是债权人和债权人大会。现在法院指定的作为债权人代表的管理人,是之前成立的“清算小组”,包括武汉交通委、法制办等政府部门。 国泰君安谢良宁向网易财经表示,国泰君安作为宇界实业的财务顾问,主要在确定进入重整程序后,跟债权人联络,沟通偿还、换股问题,如果法院没有批准重整申请,一切都是徒劳。谢良宁说:“我相信进行重整对于债权人是有利的,现在承诺的初期偿债率为10%,最后肯定要高于这个数字,如果进行破产清算,债权人肯定得不到这么多。” 最初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的通用电气商业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等6家境外债权人实际上都是通用电气的子公司或者关联公司。通用电气中国公司新闻发言人李国威曾向媒体表示,若有其他方式可选,当然不希望东星航空走上破产的道路。 “虽然现在外界都怀疑宇界实业的实力和资金是否充足,而且怀疑东星航空重新盈利的可能性,但是既然有人愿意出钱按比例偿付债务,债权人应该会慎重考虑得失。从目前情况来看,如果破产清算,各债权人所获清偿已经很少了。”一位破产法专家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