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0日,工信部与环保部联合发布了《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规定新建、改扩建镉含量高于0.002%(电池质量百分比,下同)或砷含量高于0.1%的铅蓄电池及其含铅零部件生产项目不得批准建设。同时,现有镉含量高于0.002%或砷含量高于0.1%的铅蓄电池及其含铅零部件生产能力应于2013年12月31日前予以淘汰。
此法规实施以后,大量用于铅酸蓄电池的铅锑镉合金板栅被淘汰,转而使用含锡量为1%-1.2%的铅钙板栅合金,锡在该领域的消费大幅增加,成为继焊料、化工、马口铁之后的第四大锡消费领域。2014年,锡在铅酸蓄电池中的消费量估计超过14000吨。随着铅酸蓄电池的快速发展,锡在该领域的消费还会保持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