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在推进经济发展的进程中,坚持把节能作为倒逼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内容和抓手,通过规划引导、制度保障、政策激励等多种手段,大力推进节能降耗工作。
去年,云南省先后开展了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全民节能行动、关闭小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创建等系列行动,支持了一大批节能降耗项目的建设,推动全省节能降耗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初步测算,2014年,全省全社会用电量153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77%。火电占全省发电量比重下降到18%,水电等清洁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占全社会能耗达35%。全省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量6670万吨标准煤,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1.88吨标准煤,同比下降7%。据悉,2014年省级财政加大节能投入,安排9000万元推动先进适用节能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全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加大,全年淘汰炼铁132万吨,超额完成22万吨,淘汰炼钢65万吨,超额完成45万吨,淘汰水泥270万吨,超额完成120万吨,各行业提前一年超额完成“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节能发电调度成效明显,全省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214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占全省发电比例的84%。
通过狠抓节能标准的修订工作,全省高耗能产业盲目、过快发展的现象得到遏制;通过加大技改支持力度,对全省节能工作形成有力支撑。去年,我省在钢铁、化工、有色、建材、电力、煤炭等重点耗能行业组织实施燃煤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煤矿瓦斯发电、能量系统优化等100项省级节能示范项目,项目总投资67.69亿元,预计年可节能211万吨标准煤。与此同时,监管体系也在不断完善。截至目前,云南省已组建成立云南省节能监察中心,昆明、曲靖、红河、大理、楚雄、丽江、普洱、保山、文山9州市成立了节能监察支队,并有40余个县成立了节能监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