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牡丹江市商务局获悉,受益于城镇消费主导地位稳固、批发零售额稳定增长等有利因素,去年牡丹江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452.7亿元,同比增长13.7%,增长幅度居全省各地市首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
2014年,在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增大的背景下,牡丹江市社会消费依然保持了稳定增长之势。其中,市区实现消费品零售额244.1亿元,所辖5县(市)实现消费品零售额208.6亿元,全地区消费实现稳步协调发展。
城镇市场作为牡丹江市消费的主体,2014年共完成零售额380.6亿元,占消费市场的84.1%,同比增长13.8%,高于乡村消费增长幅度0.4个百分点,对全市消费市场拉动作用更加明显。
全市去年批发、零售额保持稳定增长,批发零售贸易企业仍然是拉动牡丹江市社会消费的主要力量。2014年,全市商品零售额达到384.1亿元,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4.8%,同比增长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