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统计处公布2015年11月份的消费物价指数。根据综合消费物价指数,2015年11月份整体消费物价与2014年同月比较,上升2.4%,与2015年10月份相同。剔除所有香港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在2015年11月份的按年升幅(即基本通膨率)亦为2.4%,较10月份(2.3%)稍高,主要是由于一项电力燃料费特别回扣的影响减退所致。
从细分指数分析,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在2015年11月份的按年升幅分别为2.6%、2.5%及2.1%,而10月份的相应升幅则分别为2.6%、2.4%及2.0%。剔除所有香港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在2015年11月份的按年升幅分别为2.5%、2.5%及2.1%,在10月份的升幅则分别为2.5%、2.4%及2.0%。
在各类消费项目中,价格在2015年11月份录得按年升幅的类别为外出用膳(在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及甲类消费物价指数中均上升4.0%),住屋(分别上升3.9%及3.6%),食品(不包括外出用膳)(分别上升3.7%及3.6%),杂项物品(分别上升1.0%及1.2%),杂项服务(分别上升1.0%及0.8%),电力、燃气及水(分别上升0.8%及1.6%)和淤酒(分别上升0.7%及0.5%)。
另一方面,价格在2015年11月份录得按年跌幅的类别为耐用物品(在综合消费物价指数中下跌5.2%及在甲类消费物价指数中下跌4.8%)和衣服,鞋履(分别下跌1.7%及2.6%)。
至于交通方面,综合消费物价指数较2014年同期下跌0.3%,但甲类消费物价指数上升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