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今天下午举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2014版负面清单情况说明会,市商务委副主任顾军介绍了上海自贸试验区进一步扩大开放相关措施。
据了解,自贸试验区挂牌9个月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明确的自贸试验区服务业扩大开放23项措施均已可实施,截止目前,已有244个项目落地,服务业扩大开放取得了积极成效,对相关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上海市在去年服务业扩大开放23项措施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委的支持,提出自贸试验区进一步扩大开放的31条措施,于6月28日获国务院批准。31条进一步扩大开放措施中,服务业领域14条、制造业领域14条,采矿业领域2条,建筑业领域1条。
服务业是自贸试验区发展的重点,中央领导要求自贸试验区加大服务业扩大开放的力度。此次服务业领域扩大开放的14条措施是在去年23条扩大开放措施的基础上提出,其中航运服务领域6条,商贸服务领域3条,专业服务领域4条,社会服务领域措施1条。这些开放措施,既符合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又突出了自贸试验区的主导产业。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进一步扩大开放的商贸物流、会计审计、医疗等领域均提出了扩大开放措施。
如:在商贸领域取消了对外商投资邮购和一般商品网上销售的限制等;在物流领域放宽了一些行业的外资股比限制,允许外商以独资形式从事国际海运货物装卸、国际海运集装箱站和堆场业务,允许外商独资从事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等;在会计行业,允许取得中国会计师资格的香港、澳门专业人士担任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在医疗领域,取消了外商投资医疗机构最低投资总额和经营年限的限制。服务业领域的进一步开放将有力促进自贸试验区服务功能的提升,促进上海“四个中心”建设。
制造业、建筑业等领域扩大开放措施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进一步放开一般制造业,此次自贸试验区制造业扩大开放的主要考虑是:国内制造业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逐步增强,具备了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对外资开放,有利于营造更高水平的市场竞争环境。而且制造业领域的14条措施中,有5条注重于产品的研发、设计。
如:允许外商以独资的形式从事汽车电子总线网络技术、电动助力转向系统电子控制器的制造与研发;允许外商以独资形式从事豪华邮轮、游艇的设计;允许外商以独资形式从事船舶舱室机械的设计;允许外商以独资的形式从事航空发动机零部件的设计、制造和维修;允许外商以独资的形式投资与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配套的乘客服务设施和设备的研发、设计与制造等,有利于产业能级的持续提升。在建筑业扩大开放方面,体现了基础设施建设对外资的开放。在采矿业扩大开放方面,注重新技术的开放应用,有利于提升我国的资源利用效率和勘探水平。这些开放措施将有利于自贸试验区抓住国际产业重新布局的机遇,发挥好促进我国产业发展转型“试验田”作用。
下一步,上海市将与商务部联合报请国务院,在自贸试验区暂时调整31条扩大开放措施涉及的相关行政法规;同时,将在扩大开放的同时更加注重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完善相关的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