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日前公示了第一批符合《钢铁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规范条件》)的45家企业。这45家钢铁企业2012年合计产量3亿吨,占当年全国粗钢产量的41.4%,其中包括宝钢、鞍钢、武钢等国有企业,也包括沙钢、方大特钢等民营企业。
据了解,近十几年来,钢铁工业在满足国民经济建设需求的同时,其粗放发展方式没有得到根本扭转。产能无序扩张、产业集中度低、资源保障力弱、市场恶性竞争、环保压力大等问题日益显现。为了加大钢铁行业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行业结构调整力度,2010年6月,工信部制定了《规范条件》,2012年9月为适应行业发展新变化,对其进行了修订并于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
工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规范条件》发布后,得到了行业的广泛认可。今后,工信部将分批公告符合《规范条件》的钢铁企业名单,并根据行业发展需要,适时修订完善《规范条件》,对列入公告的钢铁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加强行业监管,力争到“十二五”末,将80%左右的现有钢铁产能纳入规范管理范畴。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对于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工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支持其开展兼并重组、淘汰落后、技术改造、节能减排等结构调整工作。对于不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工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综合运用差别电价、财政奖励、考核问责等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逐步压缩其生存空间,迫使其退出市场,化解过剩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