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击水货客将奶粉大批运出香港本地市场,特区政府建议修改进出口条例,限制奶粉出境,消息指出,特区政府今日会召开特别行政会议,一旦通过修例,特区政府会即日刊宪,并于下星期将建议提交立法会,预计新例最快下月生效。
海关工会指,条例所限,海关人员未必能行使酌情权没收货物了事,违法人士将会被检控。
特区政府在本月初建议修订进出口条例,限制16岁或以上的人士,每日最多带两罐(共1.8公斤)婴儿奶粉出境。经过数星期的公众咨询,收到14个团体及35人回应。据了解,政府认为社会对限带奶粉出境有普遍共识,决定今日召开特别行政会议讨论修例,并即日刊宪,预计在下月实施,之后再提交立法会审议。条例订明违法最高可判罚款50万元及监禁两年。
海关工会表示,违例带奶粉与携带未完税香烟不同,不是罚款或者没收货品就可了事,至于多带了奶粉判罚有多重,就由法庭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