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国家安监总局公布七类违法违规生产煤矿或其负责人的名单,要求吊销13个煤矿负责人安全资格证。
国家安监总局此次决定或提请关闭八座煤矿,其中湖南省三座(耒阳市宏发煤矿、衡阳市霞流冲煤矿和柏坊煤矿斗岭矿井),云南两座(曲靖市师宗县私庄煤矿、宣威市海岱镇杨梅山煤矿杨梅山井),辽宁、吉林、贵州省各一座(分别为辽阳市灯塔市大黄二矿、舒兰市天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铜仁市沿河县谯家镇新生煤矿)。
这八座煤矿绝大多数都曾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如云南师宗县私庄煤矿,曾于2011年11月10日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43人死亡。衡阳霞流冲煤矿、灯塔市大黄二矿均曾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分别造成29人、22人死亡。
同时, 374处煤矿被停产整顿。国家安监总局要求,有关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按规定挂牌督办,监督煤矿停产到位;发现停产整顿期间擅自从事生产的,一律严格处罚,直至依法关闭。
国家安监总局还吊销了贾光雪等13个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资格证。贾光雪是黑龙江省鹤岗市峻源二煤矿的主要负责人,该煤矿在2012年5月曾发生透水事故,造成13人死亡。
此外,国家安监总局还公布了四份处罚名单,分别是被处以50万元以上经济处罚的88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资格被取消或降级的41处煤矿、违规使用木支护的233处煤矿、未执行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被查处的16处煤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