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1日起,交通部门将善宁波舟山港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总体费率按递远递减原则进一步降低,对车货总质量超限10%以上(不含10%)的集装箱车辆按普通货车计重收费。
具体做法是,合法装载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进出指定收费站,车公里费率根据不同距离(以100公里和进出省际边界划分)按照递远递减原则,分别按全省基本费率的70%、60%、50%执行,而原政策为进出指定收费站,不论运距长短均按70%执行。
同时,对车货总质量超限10%以上(不含10%)的集装箱车辆按普通货车计重收费,并建立集装箱车辆信用档案,对超限运输、假冒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等违规车辆,实行黑名单制度。
可以享受政策的集装箱车辆必须合法装载,并满足20、40或45英尺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同时在宁波绕城高速的临江、小港,甬台温高速的北仑以及穿好高速的灵峰、霞浦、柴桥、白峰、穿山港区以及舟山跨海大桥的金塘、沥港等10个收费站。
市公路局相关人士表示,此举将减少合法装载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通行费支出,切实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并加大违规车辆成本,遏制超限运输和假冒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