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港口作业安全监管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提出24条具体措施,加强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全方位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意见》涵盖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经营市场准入、从业人员、作业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等涉及危化品港口作业的各环节,以及管理部门现场监督检查、监管能力建设、应急管理和协同机制等各方面,要求严格落实港口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对照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督促港口危化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