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有关航行安全的最新规定,香港政府建议在《商船(安全)条例》下制定一条新规和修订一条现行法规。
建议的新规为《商船(安全)(导航设备及航行安全)规例》,而现行《商船(安全)(最低安全人手编配证明书)规例》将会作出修订及易名为《商船(安全)(船舶人手编配)规例》。
运输及房屋局发言人日前表示,建议的新规涵盖远洋船舶航行设备及每日报告位置的最新要求,将有助于调查海上意外事故和避免船舶碰撞。同时,修订规例还规管船上使用的语言,以确保海员在操作船舶时能有效沟通。
发言人说:“政府已就立法建议咨询立法会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和业界利益相关者,他们均表示支持。”
立法建议将在10月12日提交立法会进行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