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海岸警卫队近日要求从天津港出发至美国港口的所有船东和经营公司立即向美国海岸警卫队报告天津港大爆炸后由天津港前往美国港口的船舶可能会对美国港口带来的污染和危害。
美国海岸警卫队和海关及边境保卫局正密切监测天津港大爆炸后由天津港前往美国港口的船舶和货物,担心船上可能携带危险粉末、碎片或残渣。未来几周,天津港大爆炸后由天津港出发的船舶将陆续抵达美国港口。虽然美国有关当局尚未收到船上带有危险粉末、碎片或残渣的报告,但是鉴于对处理有关集装箱和货物的码头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的考虑,美国联邦政府正与本地、各州和联邦港口当局及国际团体合作,确认进港“受影响”船舶可能会给美国港口带来的潜在危险以确保公众安全。所谓“受影响”船舶是指8月12至15日天津港第一次大爆炸后在天津港停留的船舶以及装运的集装箱或货物。
美国海岸警卫队要求所有怀疑船上有可疑危险状况、病人、未知物品或残渣的船东和经营人,应立即向美国海岸警卫队港口指挥官报告。而港口指挥官将视有关船舶是否会对港口或环境造成危害而决定是否拒绝船舶进港或将船舶转移到安全地区。
前往美国港口的“受影响”船舶的船东或经营人应向美国海岸警卫队港口指挥官报告如下资料:
-天津港大爆炸时,船舶停靠天津港的位置和离爆炸中心的位置。
-爆炸时船舶正在进行的作业,例如装货或卸货。
-爆炸时船舶货仓或船舱门是否打开。
-爆炸时,船上货物或集装箱的状况。
-船上是否收到可见灰尘、碎片或残渣。
-爆炸后,船上是否有人由于暴露在爆炸环境里而引起不适。
-船上是否有采取监测潜在危险物资的测试包括取样等。
-航程中的天气情况。
“受影响”船舶的代表应向就近美国海岸警卫队和海关及边境保卫局官员示范天津大爆炸后船舶采取的避免船上留有危险物质的措施。美国联邦政府将尽快颁布有关样本测试的指引,船东和经营人应向就近海岸警卫队及海关及边境保卫局索取最新的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