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提出重点发展航运服务业、港口码头业和水路交通物流业,到2020年,基本建成安全、便捷、高效、绿色、具有东北亚竞争力的现代海运体系。
根据《意见》,今后辽宁省将加快海运业结构调整,加快淘汰老旧运输船舶,鼓励建造符合国际新规范和新标准的船舶,着力建设现代化海运船队,鼓励符合条件的沿海船舶从事国际运输;引导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从事海运业务,支持民营、中小海运企业合作发展和联合、联盟经营,培育具有东北亚重要影响力的港航企业。辽宁将加大金融机构对航运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发展船舶融资租赁。
据了解,今后,辽宁省将加快疏港铁路、公路建设,提高海铁、海陆联运能力;充分发挥大连港、营口港海铁联运优势,建成中蒙俄经济走廊重要出海通道。加快重点水路交通物流园区建设,支持鼓励港口企业合理规划布局、统筹开发建设内陆无水港,开展特色物流服务;加快辽鲁货滚甩挂低碳节能物流运输通道建设。
《意见》还提出,要大力发展绿色海运,健全企业船舶能效管理体系,加快清洁能源在海运业推广应用,合理规划布局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和加注码头,开展大型港口设备“油改电”、码头船舶岸电设施、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等清洁能源试点示范工作。
记者 姜昌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