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9日全国引航费率调整宣贯会在美丽的滨海城市——天津如期召开。交通运输部、引航协会及各引航机构领导、引航费收负责人共80余人参加了会议。
2015年7月28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了《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港口船舶使费和港口设施保安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交水发 [2015]年118号),其中对引航费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为了帮助各引航机构更好地贯彻落实文件要求,特举办此次会议。
会议由常务副会长陈建华主持,参会人员首先向天津滨海新区特大爆炸事件的遇难者默哀。会议首先由天津港引航中心赵吉东副主任致欢迎辞。
接下来,薛一东会长就此次会议召开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发表了重要讲话,并提出了几点想法:一是要认识到这次调整属于“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性部署;二是费率调整是践行“阳光引航”的重要举措;三是在要落实好引航费率的调整工作,并将费率调整的宣传工作和新费率实施的后评估作为工作重点。
随后,交通运输部原港口处林军保处长对《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港口船舶使费和港口设施保安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进行了详细解读,会议代表交流互动,林处长对各引航机构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