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决定集中开展整顿规范进出口环节经营性服务和收费专项工作。整顿重点领域为港口码头服务、口岸检验和查验、进出口管理平台服务。
通知指出,整顿规范工作范围是,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港口码头、口岸等部门单位,以及相关经营企业、商(协)会等直接涉及进出口环节的经营性服务和收费。其中重点领域为港口码头服务、口岸检验和查验、进出口管理平台服务。
通知明确,整顿规范工作任务是,规范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行为,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进出口环节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依法治理借行政权力垄断经营、强制服务、强行收费行为;重点治理相关收费行为,将涉及收费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或强制性服务项目公开,并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市场调节价格;规范收费定价管理,对确需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相关服务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管理,严格核定服务成本,制定服务价格;落实国家已出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建立健全进出口环节收费目录清单、定期监测分析和收费政策第三方评估等制度,推进收费管理透明化、制度化、科学化。
通知要求,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财政部门要在整顿规范基础上,建立进出口环节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将目录清单分部门、分地区通过政府网站和公共媒体对外发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建立稳定监测渠道和定期监测分析制度,及时分析相关收费总量、结构变化,为政府和行业科学决策提供服务;推动建立和实施收费政策第三方评估制度,并根据评估情况,适时调整收费政策,提高收费政策的有效性、针对性。要加强舆论和社会监督,对整顿规范工作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