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1日—国际海事组织(IMO)接受各船级社规范审核申请的截止日期过后,IMO审核组将明确各船级社(认可组织(ROs))的散货船和油轮的建造标准。
2010年5月召开的MSC87会议上,IMO正式通过了有关《国际散货船和油轮目标型船舶建造标准》(GBS)的《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修正案,在第II-1/3-10条明确了GBS标准的适用范围。这一规定已于2012年1月1日生效,要求船长为150米及以上,而且建造合同规定于2016年7月1日及以后建造的油轮和散货船,应满足适用的结构要求,这些需符合散货船和油轮目标型船舶建造标准(MSC.287(87)决议)的功能性要求。
在GBS标准下,基于国际散货船和油轮的建造标准(MSC.287(87)决议)(GBS指南),船舶设计和建造的规范和规则由国家主管机关或认可组织制定。根据海上安全委员会87届会议批准的时间表,IMO接受各船级社规范审核申请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为支持委员会高效执行审核过程,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发布了各项国际船级社协会规定组成的Common Package 1。
国际海事组织秘书长将基于这些审核申请,尽快建立GBS审核组,对于这些主要建造规定进行审核。2016年5月,MSC96会议最终确定所有送审规范的GBS标准符合性验证结果。如得到批准,这些建造标准将适用于2016年7月1日及以后建造的散货船和油轮。
2013年12月20日,国际海事组织秘书长关水康司先生会见了国际船级社协会主席、意大利船级社主席Roberto Cazzulo先生。Roberto Cazzulo先生确认国际船级社协会委员会已经采纳油轮和散货船的新统一船舶共同结构规范(CSR),这一规范将提交给国际海事组织进行船舶共同结构规范确认,在2014年6月前将其作为Common Package 2。
关水康司先生在评论以上进展时对于GBS审核过程及时高效开展表示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