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委员会6月28日发起了航运业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的第一步,提议立法来要求停靠欧盟港口的大型船只的船东监测并报告其船舶的年二氧化碳排放量。委员会还就全球处理及减少此类气体排放的策略措施发布了一则通讯。
欧盟环境行动专员Connie Hedegaard称:“我们现在明确认为要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欧盟的监测系统将可以通过提高排放措施的透明度并为鼓励船东减排来为航运部带来环境和经济收益。这与国际海事组织有关全球燃油效率标准和“基于市场”的各项措施的最新提案是完全吻合的。欧洲乃至全世界有关航运减排目标的非正式讨论的一个重要先决条件就是排放行动的有力监测、报告和验证。”
委员会负责机动和运输的副主席Siim Kallas称:“我们已经意识到航运业在全球范围内展开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的重要性,它能产生最大的环境和经济效益。像海运交通这样的全球性的部门,我们可以通过国际海事组织的指导来达到这一系列目标。欧盟也会连同其全球合作伙伴根据现有的政策大纲继续致力于寻找综合性国际解决方案。国际海事组织致力于应用技术以及市场为本的一系列措施工具来减少船只燃料消耗并提高燃料效率,而今天这个提议将大大有利于国际海事组织实现这一目标的进程。”
聚焦大型船只排放问题
这项提议将可以创建一个覆盖欧盟整个范围的法律框架用于收集并发布有关在欧盟港口靠港的大型船只(总吨超过5 000,不分注册国)的年二氧化碳排放数据。
根据提议,在欧盟港口靠港、周转或出发的大型船只的船东必须对其所排放的二氧化碳数量进行监测和验证。同样还要求船东提供判定船舶能效数据等其他信息。
船舶还必须配备第三方签发的符合证明以供成员国当局检查。
欧盟提议从2018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这些新规定。
将其全球化
从欧盟扩展至全球范围。这些规则旨在于为现有船只制定全球能效标准提供阶段性解决途径,美国及国际海事组织其他成员国等都对此表示倡导支持。全球系统建成后,欧盟这些规则也将适用于全球标准。
最小化行政负担
委员会的提议旨在于应用现有的船载文件和设备来最小化公司的行政负担。船公司可以自行选取监测方法。
减少排放及成本
根据委员会的影响评估表明,与“通常操作”相比,欧盟范围内的监测、报告和验证系统所减少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可达2%。至2030年,这个系统每年为船东所节约的成本可达12亿欧元。
另外系统还就个体船只的性能、相关运营成本及潜在的转售价值提供有用信息。这将有助于船东就大型投资以及获取相应融资做出更好的决定。
下一步
提议将交欧盟议会和理事会以供审查,通过后正式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