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日前发布通知,称已取消针对海外船东承运货物所收取的6%增值税(VAT)
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FMC)盛赞这一举措,称它将免于令外国航运公司蒙受不平等的纳税待遇。
FMC解释道,根据中国的法律要求,外国船东在接收待运货物时,须通过独资子公司或第三方代理完成。
中国航企则无需通过货代,可直接向货主收取费用。原本外资船东这方面的成本可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但自8月实行“营改增”后,这个办法就不再行得通。
如今,随着中国财政部重新发布通告,外资船东可恢复相关扣减,从而获得公平的竞争环境。
此外,中国政府还将这项重大变更的生效日追溯至8月1日。
FMC委员长William Doyle赞许道,“这是个好消息。之所以能取得这一进展,要归功于中美相关机构之间以高效有序的方式展开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