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布公告,进一步加强国内沿海化学品、液化气运输市场宏观调控,继续暂停批准新增经营者,新的投资者应以收购现有经营者的方式进入市场。
这一调控措施是从2010年5月开始实施的。一年多来,调控措施的实施有效控制了经营主体数量的增加,防止了运力盲目过快增长,优化了运力运量供求关系,在促进老旧船舶报废更新、加快运力结构调整和实现集约化经营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根据目前国内沿海化学品、液化气运输市场状况,交通运输部决定自2011年8月1日起,对申请新增运力经营者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等主要资质条件、岸基管理人员和高级船员的配备、船舶的技术水平、营运效率和安全记录、货源和资金落实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符合条件的准予新增运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