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至11日,第七次中欧海运会谈在厦门成功举行。双方就各自航运发展政策、竞争政策、海上安全立法、多边合作等议题进行了交流。
会后,欧盟委员会运输总司海运司司长福地斯·卡拉米托斯和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局长宋德星分别代表双方签署了会谈纪要。会谈中,中方就中国船东互保协会加入国际保赔集团与欧方交换了意见,阐明了中方维护中国船东互保协会合法权益、关注事情妥善解决的立场。中方还介绍了国际集装箱班轮运价和无船承运人运价备案规定、中国对沿海捎带研究结论以及中国港航业节能减排的主要措施。此外,双方还就海运协定条款的执行情况以及双方共同感兴趣的议题深入地交换了意见,最后双方各自业界代表进行了友好沟通。
据了解,中欧海运协定于2002年12月在布鲁塞尔签署,2008年3月1日正式生效。从2003年起,中欧双方建立了年度磋商机制,就协定的执行情况以及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探讨。双方商定第八次中欧海运会谈将于2011年在欧洲举行。
沈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