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巩固港金融贸易航运中心
www.jctrans.com 2009-6-25 8:48:00 香港文汇报
2003年6月,内地与香港签署了《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此后,内地与香港又分别签署了六个补充协议,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贸易投资便利化三个主要方面对香港做出优惠安排。据知,CEPA是中国国家主体与其单独关税区香港之间签署的自由贸易协议,也是内地对外签署、全面实施并完成WTO审议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议。 中新社报道,国家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六年来的实施情况表明,作为当前内地所签开放程度最高的自由贸易协议,CEPA是“一国两制”基本方针的成功实践,是内地与香港制度性合作的新路径。今后将在CEPA框架下加强内地与香港经济的全面合作与交互,巩固香港金融、贸易、航运三个中心地位。 CEPA六提前10月实施 统计显示,CEPA签署6年来,香港GDP年均增长6.3%、股票市值年均增长13.4%、商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9.6%、与内地进出口总值年均增长18.4%。据港府评估,2004年—2008年,CEPA服务贸易优惠措施为香港居民创造4.3万个职位,特别是内地“个人游”访港旅客给香港带来了584亿港元的额外消费。 为支持香港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帮助香港业界更早利用《CEPA补充协议六》之优惠措施进入内地市场,中央政府已决定将《CEPA补充协议六》实施时间提前至今年10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