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盗难题冲击国际法
www.jctrans.com 2009-12-21 10:22:00 大公报
英国牛津大学公共国际法教授云格咸.罗恩最近在伦敦一个法律界聚会上谈到索马里海盗肆虐对国际法所造成的冲击。他指出,努力建立一个国际法庭起诉索马里海盗,面临两大难题:一是复杂的法律管辖海域涉及国家主权,二是缺乏一支有效的国际警察部队。 这位教授表示,自十八世纪以来,受制约的法律框架所采取行动,打击海盗基本原则保持不变。对于政治和军事专家主张打击海盗。他认为,“联合国法律框架需要进行修改,这样才能有效地为现代需要提供服务。” 联合国海洋公约(UNCLOS)于1982年设定规则对付海盗,之所以不能有效地将海盗绳之于法,原因是很大程度依赖各国政府能否起诉和审判嫌犯。此外,海盗也涉及刑法和民法,起诉过程十分复杂。例如,如果海盗被归类为恐怖分子,那些提出支付赎金,也可能面临资助恐怖主义的起诉。 索马里海盗早前释放希腊货轮“Ariana”号和船上24名乌克兰海员,船东方是租用一架直升机以空投方式,在指定地点投下了数以百万美元赎金到该船甲板,才结束了6个月的扣留人质。截至目前为止,索马里海盗手上仍劫持着11艘货船和多达283名海员。欧盟、北约部队和其它国家在反海盗行动中,仍然无法阻止海盗的猖獗行动。 ICC乌干达开海盗会议 主理国际刑法网络的海牙智囊团,目前在讨论一个关键的议题:设在海牙的国际刑事法庭(ICC),是否应该扩大其管辖范围,包括对海盗的裁决。 专家们表示,海牙国际刑事法预计会承担于2010年5月在乌干达召开的关于海盗问题的审查会议,但专家不希望扩展管辖权。 此外,非洲之角的国家大部分受海盗影响,包括索马里、苏丹、埃塞俄比亚和厄立特里亚,在ICC成立时并没有签署罗马规约,执法仍然是一个最大的难题。 荷兰乌得勒支大学(Utrecht University)国际刑法教授克诺普斯表示,“国际刑事法庭没有一支国际警察队伍和执行国际刑事法庭规定。”在关于如何对付海盗问题上,国际法庭负责海洋法的法官特雷奥斯曾经表示,以国际与国家管辖的概念建立混合法庭,总部应设在德国汉堡,以联合国海洋公约(UNCLOS)为框架,处理海洋与资源之外的法律问题。 索马里承联合国大使伊斯梅尔在早前一个会议上,代表索马里政府讨论索马里海盗问题上表示,解决办法是让这些无业或渔民,能找到工作机会脱离海盗行列。“真正解决方案是在陆地,而不是在海上。”他如此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