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海集运10月29日发布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获悉,由该集团自控股股东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中海绿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绿舟” 以光船租赁方)式租入11艘21000TEU级集装箱船(其中,6艘为实船,5艘为选择船。在6艘实船光租合同签订后半年内,由中海绿舟选择是否建造和购买5艘选择船,如果中海绿舟行使该等选择权,则本集团应就各选择船与中海绿舟签订租约,其条款与实船租约之条款基本相同)。
具体详情请见以下公告:
股票简称:中海集运 股票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临2015-040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15年10月26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0月29日以书面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公司全体十三位董事均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一项议案,即:
1、 关于本公司二○一五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批准本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对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作书面确认。
公 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同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公司网站( www.cscl.com.cn )刊登;公司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
表决结果:赞成:13 票; 反对:0 票; 弃权 0 票。
2、 关于以光船租赁方式租入 11 艘 21000TEU 级集装箱船舶的议案
本集团(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秉持低碳环保的运营理念,顺应当前航运市场大型化的发展趋势,为进一步优化本集团船队结构、使本集团自有船和租赁船保持一个合理的租造比水平、提升本集团综合竞争力,同意由本集团自控股股东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中海绿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绿舟” 以光船租赁方)式租入 11 艘 21000TEU 级集装箱船(其中 6 艘为实船,5 艘为选择船。在 6 艘实船光租合同签订后半年内,由中海绿舟选择是否建造和购买 5 艘选择船,如果中海绿舟行使该等选择权,则本集团应就各选择船与中海绿舟签订租约,其条款与实船租约之条款基本相同)。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光租合同签署及相关工作。详情待光租合同签订后另行公告。
该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五位独立董事会前对该项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议审议。本次会议公司八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仅由公司非关联董事(即五位独立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报备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集团光租入11艘21000TEU级集装箱船舶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