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南美西海岸协议组织(AWCSA)10月10日修改了其基础协议(Basic Agreement)。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1)第2条-协议组织成员
增加了协议组织成员。
(2)第3条-地理范围
此次修改增加了以下条款:
“按照2014年7月7日颁布的马来西亚对班轮航运组织的集体豁免令的公告和正式公报,本协议组织已做出自愿决定,暂停进出马来西亚行航线的关于价格相关行动的全部协议(包括讨论、建议和/或关于费率、附加费或其他商业事项的决议)。按照集体豁免令授权机关的要求,本协议组织成员公司将在自愿且无约束力的基础上继续正常交换进出马来西亚航线的统计数据(历史运量、运力和需求预测及其他非商业数据)。”
(3)第13条-秘书处
此次修改明确了:
(i)成员将在其认为适当的地点常设秘书处;
(ii)秘书处将按照成员认为适当的方式管理并配备适当人员;
(4)第5(d)条、第7(b)条、第8.1(d)条、第8.6条、第8.7条、第8.9(b)条、第9.2(c)(i)条、第10.1(c)(i)条、第11.1条、第13.3(a)条、第14条、第15.5条、第17条和第20.1条
这些修改系因增加了第2条而更正条款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