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东方海外重申由2015年1月1日起征收的泛太平洋航线低硫量燃油附加费将包括在运费合约的燃油附加费项内,并公布了具体收费标准。
据悉,今年9月23日,东方海外发布通告称,因欧洲及北美实行有关排放管制区域的规定,将从2015年1月1日起征收低硫量燃油附加费。针对部分客户对于新征低硫量是否为运费以外的燃油附加费的疑惑,东方海外表示,泛太平洋航线班轮的低硫量燃油附加费将一并计入运费合约内,不另设立收费项。其收费额按月调整计算的标准是:欧洲及美国东岸/ 墨西哥湾及墨西哥航线为65美元/TEU、130美元/FEU;欧洲及美国西岸航线为110美元/TEU、220美元/FEU;欧洲及加拿大航线为75美元/TEU、150美元/FE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