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威金海洋集团(Golden Ocean)将其在中国订造的最后2艘卡姆萨型船撤销,不过该公司也将因此面临更多争议仲裁。
金海洋透露,已于第3季度行使相关权利,将其在金海湾船厂订有的2艘船撤销。
船厂方面已对这一决定提出异议,然而据金海洋透露,2012年10月它曾撤销该系列船中的前2艘,且经仲裁裁决已获赔偿,但判罚的金额未予公开。
该公司表示,“目前公司正寻求最终判决,以取得获赔的权利。我们很有信心,官司的赢面很大。”
它还称,“尽管仲裁程序繁琐艰辛,且旷日持久,但上述判罚足以彰显公司对此类事件的立场一贯坚定。”
“退款一经到位,将能强化金海洋跻身全球领先干散运公司的竞争能力。”
该船东透露,在这家船厂订造但后来撤销的船共有9艘,已支付的款项共计1.753亿美元,其中4320万美元来自多笔相关贷款。
继宣布在澄西执行3艘超大灵便型船的备选订单后,该公司目前订有的船只包括澄西的6艘,以及日本造船联合(JMU)的2艘超大灵便型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