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年底起,上海海事法院陆续受理了数起银行起诉船公司讨要贷款案件。该类案件的形成与航运业低迷、民营船企出现资金链断裂相关,并呈现出标的额普遍较大、易引发连环诉讼、被告偿债能力不足的特点。
法院在处理该类纠纷时主要面临两大难题:一是送达难,被告企业债台高筑、公司经营不正常,法定代表人故意躲避情况屡屡发生,造成法院送达困难;二是获偿难,被告企业普遍存在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状况,企业主要财产如船舶、房产、银行存款、车辆等被多家法院轮候查封,作为原告的银行即使胜诉,要收回全额贷款及利息,存有难度。
对此,上海海事法院表示,将尝试各种送达方式,尽可能缩短送达时间;同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积极与各方当事人沟通,谋求被告企业资产重组、“放水养鱼”等偿债方式,最大程度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