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亿债务重压,中行成中国远洋最大贷款银行

收藏 www.jctrans.com 2012-10-29 9:53:00 理财周报

导读:中远超过132亿元的一年内到期长期负债余额中,债权银行前三位分别为中国银行上海分行、东京三菱银行及农业银行上海分行。

  去年五月,招商银行更是通过议案,向大股东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集团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00亿元,期限三年。

  截至6月30日,中国远洋集团为招商银行第三大股东,持有招行13.41亿股无限售A股,占其总股本的6.22%。

  而在这些银行中,中国银行的身影最为突出,事实上,中远集团和中国银行的合作可以追溯到上世纪六十年代,中国银行曾长期作为中远集团唯一的买造船贷款银行。2009年,中行进一步加强在航运金融方面的投入。

  当年7月,中行上海分行成立“国际航运金融服务中心”,专职为由航运公司及其上下游船代公司和物流公司等组成的航运行业客户群提供金融一站式服务,这也是国内首个以航运业为专门业务对象的金融服务中心。

  航运金融中心成立伊始,中行便牵头完成了中远集装箱运输公司银团贷款,并与中远集团在船舶境外融资运营领域开展合作。而当年年底,中国银行与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又在北京签署《银企战略合作协议》,中国银行肖钢董事长与中国远洋掌门人魏家福一并出席。

  事实上,不仅是中国银行,在2009年掀起的上海金融和航运两个中心建设浪潮下,航运业激发了各家银行巨大的合作热情。

  就在中行航运中心成立后不久,总部位于上海的交通银行也成立了航运金融部,通过对航运行业的政策研究、分析和趋势研判,规划和组织实施航运业的业务发展战略和产品服务策略。

  今年7月,交通银行公司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金旗在出席陆家嘴论坛时指出,交通银行三年在航运上面的投入增长量达到60%,而中行在这一部分的数据也达到了30%以上。

  2009-2010年间,各家银行,特别是上海及深圳地区分行,纷纷积极向以中国远洋为代表的航运业龙头抛出橄榄枝,大批授信密集获批放款。截至2011年末,航运授信总额为1961.39亿元,客户总数为1141家,同比增长46.85%,贷款总额达到640.32亿元。

  而从2011年开始,随着航运业市场受到经济放缓带来的需求萎缩以及运力大量投放带来的供给过剩双重压力,产生新的调整,包括中国远洋在内的航运企业巨头业绩纷纷下挫,开始让一直以来看好航运金融发展的银行陷入两难境地。

  更重要的是,在2009年前后发放的贷款,3年期限占据了不小比例,而这一部分,都将在今年和明年迎来还款期,能否顺利收回,无论对企业还是各家银行来讲都是不小的考验。

  根据理财周报记者获得的材料显示,截至2011年9月末,几家主要银行对于中国远洋的授信使用情况为,中国银行已放款83.76亿元,农业银行28.11亿元,建设银行(4.13,-0.03,-0.72%)21.89亿元,招商银行18.13亿元,工商银行(3.84,-0.02,-0.52%)13.85亿元,其他银行89.94亿元,总计255.69亿元。

  现金为王的底气

  在最困难的时刻能不能顺利渡过依次到来的还款高峰,需要中国远洋交出成绩单。

  虽然业绩一再令投资者失望,但魏家福依然保有信心,他在今年年初接受采访时表示,因为中远集团手头掌握了大量的现金流,因此对于未来发展并不太担心。

  “中远必须坚持现金为王,所以一直到现在能保持在900亿。”

  而在2009年业绩低迷时,那时的他也是泰然自若地表示,“现金流就是企业的血液,没有现金流的企业是生存不下去的。我们有890亿元现金在手,也就有了底气。”

  据中国远洋2012年中报数据显示,其货币资金为418亿。当然,与此同时,中国远洋也在继续从各种渠道争取着融资支持。

  据理财周报记者了解,虽然目前银行的放贷趋于谨慎,但中远手中也仍有一部分银行授信未使用。

  中远控股2011年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显示,截至2011年三季末,公司共获得各大银行总计637.86亿元的融资额度。

  而在这超过600亿的授信额度中,来自中国银行的部分为271.83亿元,占比达42.62%。其次为招商银行及农业银行,分别有73.68亿元及60.6亿元,中远也从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获得了22.85亿元及45.47亿元的授信额度,除此之外,其他银行累计为中远提供的授信额度总计为163.42亿元。

  截至2011年9月30日,以上额度仅使用40%,剩余382.17亿元未动用。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远洋于10月24日晚间公告称,曾于一年前审议通过的《中国远洋境外子公司发行境外美元债券并由中远为发行主体提供担保之预案》,将在2012年11月12日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重新审议。

  中国远洋表示,此次债券募集资金在境外拆借给中国远洋境外子公司使用,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固定资产投资支出等。同时,原则上由实际使用募集资金的中国远洋境外子公司清偿。

上一页

本文关键词:中国远洋,债务,中行,贷款银行

【发表评论】 共有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锦程物流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等作品,版权均属锦程物流网所有,转载必究。若转载使用,须同时注明稿件来源和作者信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