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报验后报关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与 海关 总署决定从2000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检验检疫货物通关制度,通关模式为“先报验,后 报关 ”。同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将启用新的印章、证书。
新的检验检疫制度对原卫检局、动植物局、 商检 局进行“三检合一”,全面推行“一次 报检 、一次取样,一次检验检疫,一次卫生除害处理,一次收费,一次发证放行”的工作规程和“一口对外”的新的检验检疫模式。
而从2000年1月1日起,对实施 进出口 检疫的货物启用“入境货物通关单”和“出境货物通关单”,并在通关单上加盖检验检疫专用章,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 进出口 商品目录》范围内的 进出口 货物(包括转关运输货物), 海关 一律凭货物 报关 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或“出境货物通关单”验放,取消原“ 商检 、动植检、卫检”以放行单、证书及在 报关单 上加盖放行章通关的形式。
同时,正式启用出入境检验检疫证书,原来以“三检”名义对外签发的证书自2000年4月1日起一律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