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对卖方来说,这意味着要晚一个多月才能实际收到款。而像目前美元疲软的趋势,晚收款一个月的汇率损失是极其可观的,估计这笔交易的应得利润就这样被汇率损失给侵蚀掉了。
这一条款变形的另外一种形式:xxdaysafterreceiptbysigna鄄tureofinvoiceanddeliverynote即要同时提供签收的发票和交货通知。而要做到这一点,对卖方来说难度更大。因为签收发票一般是对方公司的财务或商务部门,而签收交货通知是仓库负责,只要有一方不配合,或不积极,都无法及时拿到货款。
3、对发票人为做限定(类似条款:XXdaysafterreceiptofcorrectinvoice,whichshouldbeinaccordancewiththeprescribedlaw)
这一条款有点类似于信用证中的软条款,没有经验的出口企业在制作单据时不易察觉。等正本发票寄到买家手里,对方会以有悖于当地法律的任何不符点(例如发票上必须体现相关方的税号等),要求卖方修改,并重新寄送正本。一去一来,加上修改和确认,耽误半月到一个月是很正常的。这对于经济实力比较弱的出口企业来说,无疑将面临很大的资金压力。
4、在付款天数上巧做文章
一般O/A条款中,大部分对天数的描述是XXdaysafter/with鄄in/nolaterthan等。例如O/A30天,O/A60天,按惯例我们会理解为放帐1个月,2个月。可有些买家却在这个天数上钻空子,他们把这个天数单方面地定义为工作日天数,即workingdays,不包括周末,节假日等时间。尤其在碰到时间很长的放帐条款,例如O/A90天,这样算来,很有可能要到120天才能收到款。由于协议中没有清楚地表明是workingday(工作日)还是calendarday(日历日),等货到了客户的手里,卖方只能被动地接受这个继承事实。
5、发票单价是否含税的问题(类似条款:theunitpriceontheinvoicewillbepaidexclusiveanytax)
这个问题也是近年来随着DDP贸易方式
的增多而突显出来的。DDP条款要求卖方要负责货到客户指定仓库前的所有费用,包括税费。尤其到欧洲国家的VAT(增殖税)非常之高,有的高达货值的25%。如果O/A付款条件中有附带“发票单价不含税”之类的条款,而卖方又没有妥善的处理好税款的豁免或延缓等问题,那么这个高额的税款,对出口企业来说简直就是一场灾难。
一个如此简单的O/A付款条件,会隐藏这么多的陷阱。稍不注意,就会使前期的所有努力、以及企业的应得利润化为乌有。付款条件是每份出口协议中的核心条款,我们应该睁大眼睛,让有问题的条款在项目正式启动以前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