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供船船用物资的通关

www.jctrans.com 2010-6-21 11:31:00 江苏国际商务网

  直接供船船用物资的通关指由境外通过海运、空运、邮运等运输方式进口,直接供应停靠本埠的国际航行船舶,或转运至外省市供应上船的船用物资的通关手续。

  直接供船船用物资的通关

  一、业务概述

  直接供船船用物资的通关指由境外通过海运空运邮运等运输方式进口,直接供应停靠本埠的国际航行船舶,或转运至外省市供应上船的船用物资的通关手续。

  上述物资供船应缴纳3‰的海关监管手续费。

  二、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国际航行船舶及其所载货物、物品监管办法》

  三、办事机构

  上海海关现场业务三处

  四、办事准备

  1、应具备一定的资格:有进出口经营权并经海关注册登记。

  2、应提交下列单证:

  (1)经预录入的进口报关单一式三联;

  (2)进口提、运单;

  (3)装箱单、发票;

  (4)经预录入的申报供船的出口报关单一式三联;

  (5)海关需要的其它单证。

  3、缴纳货值3‰的海关监管手续费。

  4、本埠供船行为结束后,经营单位应持盖有船方签章和船长签字的货物签收单到海关核销。

  五、办事机构义务

  申报真实、单证齐全、符合有关规定的,予以办理通关放行手续。

  六、办事程序

  第1步:经营单位向海关申报(转外省市供船的参照进口转关运输方法办理),并提交下列单证:

  1、经预录入的进口报关单一式三联;

  2、进口提、运单;

  3、装箱单、发票;

  4、经预录入的申报供船的出口报关单一式三联;

  5、海关需要的其它单证。

  第2步:海关受理申报,单证齐全有效并符合有关规定的,予以征收海关监管手续费,在提运单上加盖"放行章"。海关视情可对供船物资进行查验或监管上船。

  第3步:本埠供船行为结束后,经营单位应持盖有船方签章和船长签字的货物签收单到海关核销(外省市供船凭转关运输核销单核销)。

  七、办事时限

  自海关接受申报起半个小时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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