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22日,加拿大食品检验署致函质检总局,允许我国河北鸭梨恢复对加出口。这标志着被暂停两年的中国鸭梨对加贸易全面恢复。
2004年初,继美国暂停我国鸭梨输美后,加拿大以在我国出口鸭梨上检出所谓的梨黑斑病新种为由暂停进口我国鸭梨和亚洲梨,给我国鸭梨产业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为尽快恢复鲜梨对加拿大出口,质检总局组织相关领域的技术专家开展了筛选降低梨黑斑病检疫风险的有效措施,并与加方进行多轮技术磋商。2004年10月,我国亚洲梨恢复出口。在接待加方专家考察的基础上,检验检疫机构建立了鸭梨输往加拿大检验检疫质量管理体系,双方签署了《中国鸭梨输往加拿大植物检疫要求工作计划》。我国山东、河北鸭梨相继恢复对加贸易。
此前,2006年1月,美国已恢复我国鸭梨输美。
质检总局将继续与加方保持密切合作,组织有关检验检疫局与出口企业一起,按照中国鸭梨输加质量管理体系做好鸭梨果园、包装厂和出口前的检验检疫管理工作,确保鸭梨顺利对加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