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南《海关报》报道,2006年1月12日,越南政府总理批示越南计划投资部将钢坯产品列入“越南国内已能生产的半成品原料名录”,取消越南政府第176/1999/QD-TTg号“关于钢坯产品免进口税”的决定。自此,越南政府将对钢坯产品征收进口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