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和深圳市政府12月17日在此间签署有关备忘录。今后,深圳地区出口货物检验检疫将在现行监管模式基础上,实施“特殊、便捷”的政策。
这份《备忘录》承诺:国家质检总局对深圳地区物流货物的检验检疫给予便捷政策,对从外地采购的出口货物无法落实产地检验检疫,经深圳物流园储存、加工、整理后出口的,由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受理报检。有关人士表示,此举将彻底解决深圳物流园区特殊的货物贸易方式与产地检验检疫管理原则的矛盾。据悉,此项便捷政策“惠及”的出口产品主要包括蒜头、辣椒干、水果、食用菌等农产品,还涉及中药材、小五金、纺织品、工艺品等。
由于特殊的地理优势,深圳地区吸引了全国各地大量产品在此交易和临时仓储,也吸引了大量境外客户和外贸公司前来采购,已成为全国各省区市季节性农产品和部分工业品的集散地,物流园区的出口产品因此存在产地不确定的特点,货主很难落实“产地检验检疫”的管理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