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南经济时报2006年4月26日讯,近日,越南贸易部下发了第19/2006/QD-BTM号决定对2006年食糖进口作出规定。
规定2006年食糖进口采用贸易部颁发的许可证管理办法,同时食糖进口可享受现行法律规定的优惠进口税率。
2006年食糖进口配额分配如下:其中30%的配额交由糖厂进口用于直接生产的粗蔗糖;30%的配额交由各企业进口作为生产原料用糖;30%的配额交由各商业公司进口销售;余下10%的配额用于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