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货物装箱托运以后,出口公司就应立即按合同或信用证要求,正确、完整、及时、简明、整洁缮制各种单据,做到“单证一致,单单一致”。因为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银行只凭单据付款,而不问货物如何。即使实际所交货物与信用证及合同的要求相一致,但是单据所列内容与信用证规定不相符,银行仍可拒付。反之,如果货物与信用证规定不尽相同,但是单据所列内容与信用证一致,银行仍将付款。在信用证业务项下,所交货物与合同不符而产生争议,只纯属买卖双方事务,银行将不予介入。
因此,准确、完整地制作各种单据,并及时送交银行,才能确保安全迅速收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