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厦门市地税外税分局获悉,近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批准,亿明贸易(厦门)有限公司作为厦门第一家从事商品流通贸易的外商独资企业正式成立。
据悉,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规定,外资进入商业领域,中方出资比例要超过50%。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完善市场流通体系的建设,商务部于2004年4月制定了《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允许外国投资者以独资企业的身份进入中国商业领域,并自2004年12月11日起开始执行。日本亿美株式会社抓住这一良机,经商务部批准,成功在厦门注册成立了亿明贸易(厦门)有限公司。该企业投资总额超过2000万日元,以日元现汇出资。该企业的设立,标志着外商独资企业将真正意义上进入厦门市商业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