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验检疫局日前出台了一项新制度,只要是近两年内在省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出口检验中全部合格,从未发生因质量问题导致索赔、退货或国外预警等情况的浙江出口食品企业,不但将被列入良好出口企业的“红榜”,更可享受免检等优惠政策。
据悉,该局将对全省出口食品良好企业名单实施动态管理,不定期对列入良好企业名单的企业进行抽查,对不能保持原有条件的企业,将取消其良好企业名单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再列入良好企业名单。对良好企业实施监控抽查或残留监控抽查中检出不合格的,暂停该企业的检验检疫优惠和鼓励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