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19日,新加坡籍油轮“阿伦号”如期靠泊岙山港。按以往惯例,船舶靠泊后,才能向口岸管理部门递交有关单证,海关完成放行手续后方允许卸载货物,而“阿伦号”一到港,即开始卸载5万吨原油。原来两天前,货主舟山兴中石油储运公司已经提前报关,并办结了放行手续。这种“提前报关、货到验放”的模式,是舟山海关近期推出的一项方便企业的新措施,“阿伦号”成为第一个受益者。
目前,舟山口岸进口商品以大宗散货为主,减载、水水中转是主要作业模式,进口减载货物必须在货物申报并放行后才能进行装卸作业,通关时间长短直接影响作业效率。“提前报关、货到验放”将工作环节提前,最大限度地缩短了海关验放时间,满足了企业在货物到港即可卸载作业的需求,降低了货物滞港费用,适应了舟山口岸大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