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运管局出台了《甘肃省道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此举将有利于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规范道路运输经营行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该《办法》对甘肃省运政执法总队、各市(州)运政执法支队、各县区运政执法大队的市场监督管理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监督检查可采取抽查、暗查、户查、路查、巡查、
专项检查和定期检查等多种方式,相邻市县之间可开展联合检查和互查,也可与其他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检查。该《办法》对市场监督管理内容也进行了明确,主要包括对运输经营业户、车辆技术、出租汽车、汽车客运站、车辆检测、车辆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经营行为、安全生产、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办法》还明确了道路运政执法依据,对道路运输经营者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现行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此外,《办法》还对市场监督管理措施进行了明确,要求建立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档案,实行服务质量信誉等级制;建立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建立驾校教学质量评估制;实行道路运输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违章记分制;实行运政执法机构行政监督检查制,建立违法行为通报制、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处罚责任制。